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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游戏报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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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515 | 回复27 | 2004-9-6 14: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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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文坛社区成立以来,现在已经初具规模了,来了很多多才多艺的GGMM。俗话说,一张一驰是文武之道,咱也不能天天文学不娱乐对不?前几月从一个朋友那里学到一个网络杀人游戏。觉得在文坛可以邀大家玩一玩。但由于这个游戏要参加的人数在十五人左右才比较好玩。因此要先问问是否有人参加。

下面是游戏规则,如果你看得懂并且有兴趣参加的话。并且有时间上网的话,就在下面报名吧。如果你没有看懂规则,请千万不要急着报名,如果你不能保证上网时间,也请暂时不要报名。可以先看大家玩,以后还有机会参与。

关于杀人
  这个游戏的起源,有两个不同的版本。其实一个比较小资的版本是说,这是IT界的人士从硅谷带回来的。这个版本最早是在《北京日报》上出现,后来通过小资杂志《新周刊》流传广泛。其实在这个版本流传之前,我早就在一群背包族这里听到过另一个版本。这个版本比较浪漫,说这个游戏是从喜马拉雅山麓下的登山营地里开始流传的,登山运动员们为了打发漫漫长夜,在篝火边设计了这个奇妙的游戏。相比与前一个版本,我更喜欢这个说法。因为这个几乎要展现人性中最真实一面的游戏,应该是在最残酷美丽的大自然中被想像出来的。喜马拉雅山麓显然更符合这个条件。而且最早的游戏中只有三个角色:好人、杀手和栽判。杀手昼伏夜出,好人彼此猜疑,而栽判仅仅在这一局游戏里旁观事态的发展并且履行他的职责:告诉大家结果是对是错。至于发展到法官、警察、良民和凶手,如此等级森严而阶级分明,那已经是相当后面的事情了。

如何杀人
  游戏其实并不复杂,但要用文字说明,未免要费一番口舌。
  首先是参加游戏的人。以十人以上,十六人以下为好。人少了玩不起来,人多了则乱。
  然后需要道具,最简单是扑克牌。有几个人就准备几张扑克牌,其中一张王牌,一到三张黑牌(依人数而定),其余都是红色的牌。
  游戏开始前,每人先抽一张牌,不能让别人看见。拿到王牌的那个人是裁判,要当场公开自己的身份。拿到黑牌的人便是杀手,红牌是好人。
  当然是由裁判宣布游戏开始:“夜幕降临啦,请大家睡觉吧……闭上眼睛……”大家都闭上眼睛。
  “杀手请睁开眼睛……”杀手睁开眼睛,如果只有一个杀手,就直接向裁判示意他要杀的那个人是谁;如果有两个或者三个,要互相用眼神统一后,再示意裁判。然后闭上眼睛,做若无其事状。
  “天亮啦,大家可以醒啦,唉哟,那谁谁,你可醒不了了,你你你,被杀啦!”裁判的宣布往往会让大家笑起来。说人之初性本恶,这话听起来是对的,不然大家怎么这么快活呢。
  听一下被害者的遗言,他可以指证凶手——理由?随便啦,这个人看你眼神不对,那个人昨天吃了你一粒糖……再来大家可以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杀手也可以装得若无其事般的指控别人,被指控的人有。最后由裁判宣布开始投票,得票最高的那个人,被宣布死刑。
  至于被群众宣布了死刑的那人是不是凶手,真不一定。如果是,游戏结束(如果有N个杀手,那么这个杀手退出,游戏继续进行,直到找出全部杀手),如果不是,可怜呐,这个被冤杀的人只好含冤退场,游戏继续进行。到最后,如果杀到连投票的人都不够,杀手还没有被揪出,那么他就胜了!这可是很有成就感的哦!
  规则基本上就是这样,不明白试上两三次,也就明白啦。很好玩的哦,注意!你脸红什么?凶手不会就是你吧?

网路杀人
  是谁把这个游戏搬上网络的,我不知道。但是在广州有个“杀坛”,我倒是听说过。不过那里人太多,裁判和杀手都随机产生,虽然公平,但和一群陌生人玩这样的游戏,太也无趣。应该和熟悉的朋友来做这个游戏,从最初的扑朔迷离,到后来的疑云重重……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而那个不曾被揪出来的杀手会是谁呢,身边的朋友一个个倒下,你满心惶恐……
  网络杀人游戏的规则和现实中的游戏规则非常相似,只是根据网络的特点做了一些小小的变化。
  首先,裁判一般由BBS的版主担任,因为网络杀人游戏的裁判需要很敬业哦。游戏的人员要事先确定,并且张榜公布,公告天下。这是为了游戏能顺利有效的进行。一般以十五人为宜,不宜过多,不然游戏时间会拖得过长。
  现在要确定杀手了!因为在网络上没法抽签,也只能由裁判在参加游戏的人中内定。
  给杀手一个特殊的ID,同时告诉大家,这个ID是用来杀人的,除了裁判和杀手,没有人知道这个ID是谁在用。
同时要视BBS的情况制定下面这些规则:
  1、杀手一般是每天杀一个人,用那个特殊的ID发贴,公布这一日所杀何人。
  2、投票的时间。最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杀手在每天早上十点之前杀人,十点开始投票,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供大家猜测、指控、判断、辩解和捣乱……参加游戏的人每个人都有指控别人的一次机会,以最后一次发贴指控的为准,不发言的人自动放弃投票的权利。截止时间是每天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十五分钟后裁判宣布当天投票结果,得票最高者被宣判死刑。如果这个人是被冤杀的,游戏继续,如果杀手被正法,游戏结束。
  3、为了增加游戏的趣味性,规定杀手每天除了发
楼主热帖
能不能用一个开关   控制情感
碎红如绣 | 2004-9-7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s:7] 我
看热闹好了。


满眼繁花皆落尽。
一朝红尘入梦来。
天下一粟 | 2004-9-7 10: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白天,晚上,大家都可共议,主要是方便大家上网的时间

碎红你怎么可以看热闹呢,也并肩子上啊,嘿嘿
能不能用一个开关   控制情感
徐云飞实名认证 | 2004-9-7 13: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也不能放过碎碎的
水草舞 | 2004-9-7 14: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玩玩喽~~嘻嘻~很久以前就听说过这个游戏很经典的。。8过偶只玩过现场的~嘻嘻~

报名!
口水中超 | 2004-9-7 17: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口水中超,第一个报名吧?
恩怨没有完结篇,只有没完没了的续集。
快乐的风 | 2004-9-7 1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粟好
风儿可不报名
只是过来看看
[fly] 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fly]
地久天长 | 2004-9-7 20: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报名,建议游戏时间定在白天,人起了,通知我啊。
徐云飞实名认证 | 2004-9-7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还是睁着眼睛看杀人游戏论坛吧,呵呵
水草舞 | 2004-9-8 16: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口水中超~~嘿嘿~看来你就是给迫害的最好对象了~~~
口水中超 | 2004-9-8 17: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逼得俺啥漂亮mm,俺可不干,如果不幸被漂亮mm杀了,倒也是风流无限,呵呵
恩怨没有完结篇,只有没完没了的续集。
地久天长 | 2004-9-8 2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再次报名了。
蒲公英 | 2004-9-9 09: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时间,可惜我笨,看不明白的。 [s:10]  [s:10]  [s:10]  [s:10]
希望给我一次机会, 能让我追让我去飞。
天下一粟 | 2004-9-9 0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个游戏,现在把游戏里的三个人物再说一下:

杀手须知

  不要在一开始就把最显眼的人杀掉。每个BBS里都会有几个最活跃的人物,这几个人能不杀就不杀,把他们留着掩护自己或者留给群众们去冤枉。

  要装得像一个无辜者。用自己参加游戏的常用ID发言时,要像正常人一样,不要太沉默也不宜太激动。这两种表现都容易让人怀疑。

  要有职业道德。杀手就是杀手,冷酷无情,说什么时候杀人就什么时候杀人。也许要牺牲一点点自己的时间,尽量在各个时间段都出现一下,以混崤视听(花花心事的杀手曾有过午夜出门上网吧杀人的记录,不是不敬业的……)

好人宝典

  不要相信任何人,除了自己!裁判是不会杀人的,但是他的话难道只有字面上的意思?也许还有不可告人的背景呢?

  是的他是你最好的朋友,你们的QQ上无话不谈,这会儿你也认真的和他一起分析整个事态发展……啊,还是不要这样!谁能保证,他就一定不是凶手!?

  可是如果,仅仅是如果,机缘巧合,你竟知道了凶手是谁,嘿嘿,请将神圣的一票投给别人吧,让游戏继续下去……才好玩!


裁判必读

  如果我没有猜错,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在游戏里担任裁判。做一个洞晓秘密的人,无疑是什么快乐的。在这个游戏里,除了杀手,你就是灵魂,控制着整个大局的发展,甚至在某些时刻里你的一句话可以判定一个人的生死……唔!十分过瘾!刚才我说到通常是版主做杀手,事实上只要条件允许,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裁判,只要大家同意。

  但是注意!不是每个人都能做一个好裁判的。

  首先,必须保持公正。嗯,当然,可以旁敲侧击一下啦……在游戏开始,故意将群众的视线引向其他方向,使凶手没那么快暴露。但是公正还是最重要的。任何话都应该放在BBS里公开说,关于杀人事件本身,绝不宜在私下和网友交流,不然QQ记录一贴出来,你就威信全无。

  其次,要敬业。在杀人游戏进行期间,要时时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以裁判的身份发表言论,制作投票箱,统计票数,并且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公布结果。

  最后,要活泼。一个只会宣布结果的裁判无疑让人乏味。犹如一场赛事,赛场上的气氛,全靠你的调节,在这里裁判有点像主持人,如何挑起参加者的兴趣,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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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一粟 | 2004-9-9 1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做杀手的请和我单独联系,我的QQ是531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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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靖 | 2004-9-9 18: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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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飞实名认证 | 2004-9-9 18: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

每一个正式参加游戏的人员都可以得到论坛积分一千分,杀手可得五千分的奖励。
夜来 | 2004-9-9 19: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个名,没玩过,试试。
小逃 | 2004-9-9 1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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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醒的恐龙 | 2004-9-9 1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游戏很好玩,可惜我没时间参加。
当一回旁观者吧。

[s:6]
--------caisekonglong@163.com
emei | 2004-9-10 1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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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夜 | 2004-9-10 12: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分啊?呵呵,怎么不给法官分呢,经验中,法官最不容易了,要忍受不说的痛苦,哎,法官应该给1W分。然后,我报名1000分,做杀手兼职法官共计:1W6千分
懵懂的夜,我们傻了。 7夜后,我们又活了。
徐云飞实名认证 | 2004-9-10 12: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丫的,你最能算了

估计你算术成绩不错的说
雨夜挑灯 | 2004-9-10 13: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介个游戏很不错的,实在是网络游戏中的极品啊!
可惜俺这些天实在是没有时间啊,郁闷……
只有旁观了……
[fly][/fly]
爱缺 | 2005-7-15 14: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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刃者神归 | 2005-7-15 16: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杀人"还是CS爽
注:原GGYY*3、爱情像爆米花
蓝梦灵神 | 2005-7-16 13: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
被逼无奈啊!
我也报一报!
一切尽有来龙去脉!我与日月争感当! 挥洒笔下如断魂!我想我是伤了,痛了,落泪了~~~ 那是怎么样的撕裂,我愿自己静安.
阑秋 | 2005-7-21 2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也要报,好
像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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