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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要求不得搞行政命令强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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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164 | 回复7 | 2007-8-17 16: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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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16日讯 记者 郄建荣 我国将进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表示,该部已对该项工作做出规范: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不得违背当地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不符合农民意愿的,不得搞行政命令强行拆迁。要坚决防止盲目推进试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位负责人说,国土资源部规范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是为了扭转片面追求周转指标规模等倾向,防止大拆大建、侵害农民权益等行为。

国土资源部强调,对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将从严控制挂钩试点的范围。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不得随意扩大试点范围,不得擅自突破规划,不得突破周转指标规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增加建设用地的,要追究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这位负责人透露,挂钩试点涉及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使用,要统一纳入项目区进行整体审批,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重管理,未经整体审批的项目区,不得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加强挂钩周转指标的全程跟踪管理,确保指标按时足额归还。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不得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归还的周转指标,农用地不得少于建新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不得少于建新占用的耕地面积。

同时,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项目区选点布局要实行听证、论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以及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

——转自中国雅虎网(包括以下几条相关新闻)

[ 本帖最后由 小腾哥 于 2007-8-17 16:18 编辑 ]
楼主热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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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腾哥 | 2007-8-17 16: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报道——
国土部:擅增建设用地将扣减土地年度指标


本是为了确保农民居住环境而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却演变成一种新的“圈地”行为。昨日,国土资源网消息称,国土资源部就此下发了通知,表示要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增加建设用地的单位追究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从2005年开始,国土资源部下文在全国5个省市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此后,挂钩试点逐步在全国推广,其希望是通过挂钩试点,既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又置换出用地指标用于安置招商引资项目。但现状却是挂钩试点变成了变相圈地。一些地方开展挂钩试点的动机不纯,只关心置换出的周转土地指标,甚至要跨项目区使用周转土地指标,使用了周转土地指标却没有相应的归还机制,致使包括农民在内的被置换方利益受损。国土资源部由此下文,要求不得随意扩大试点范围,不得擅自突破规划,不得突破周转指标规模。同时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增加建设用地的,要追究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国土资源部还要求避免城乡建设中的二次拆迁,加强对周转指标的管理和并在周转指标归还、土地项目实施前征求民意和对农民的补偿比例等方面做了相应规定。通知明确:未经整体审批的项目区,不得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对挂钩周转指标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指标按时足额归还;归还的周转指标,农用地不得少于建新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不得少于建新占用的耕地面积;挂钩试点项目区选点布局要实行听证、论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不符合农民意愿的,不得搞行政命令强行拆迁;建新地块中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供地所得收益,要按一定比例返还农村,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和经济。

相关新闻 国土部内部会议 曾纠正“圈地”思想

今年4月,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土地整理中心就联合召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座谈会。针对第一批挂钩试点工作经验,进行了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探讨。

会议上国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挂钩试点是解决当前用地矛盾的一条出路,但是必须纠正将挂钩工作看做增加用地指标的思想偏差,进一步强化项目区整体审批,严格项目区实施监管,保证周转指标按期归还。同时,要在试点工作中探索新的运行模式和机制。 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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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腾哥 | 2007-8-17 16: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部回应小产权房:将通过立法来解决


小产权房的问题是媒体最近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今天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对此表示,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国土资源部始终是重视的,从1999年开始就在全国不同地方开展了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验、试点,现在正在不断地总结经验,在适当的时机再提交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立法来解决。

他强调指出,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规定只有四种情况:一是农民的宅基地,二是农村公共设施的用地,三是农村兴办的村办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四是根据担保法,使用农村集体用地抵押权实现的时候可以允许。除此以外,都是现行法律不允许的。

2007年7月12日上午,国新办就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国土资源部新任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先生、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先生。发布会由国新办新闻局局长郭卫民主持。(钟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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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腾哥 | 2007-8-17 16: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部:80%违法占地涉及地方政府

中国网7月12日报道   国务院新闻办于今日上午10点举行新闻发布,国土资源部新任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先生和记者见面,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先生。

[全球广播新闻社记者]:在材料上我们看到了关于违法用地和商业贿赂的案件,您能否对各类违法用地案件进行分类,并且说出各个类别当中的案件数量是多少?比如说有多少案件是涉及相关的官员非法从农民手中侵占耕地进行商业开发的。

[徐绍史]:谢谢,这个问题请甘总督回答。

[甘藏春]:对发生的违法案件进行统计是我们国家的一项法定统计制度。从现在土地违法案件的统计当中,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非法批地是一类,非法占地也是一类,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还是一类。根据我国刑法,把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一些严重行为也列进了应该处罚的犯罪范围。具体的每一类多少,我建议你查一下《国土资源统计公报》,很抱歉,具体数字我也不可能记得很准确。

[全球广播新闻社记者]:那您能不能说个百分比?

[甘藏春]:关于百分比的数字我可以告诉你两个,一个是非法占地的案件,占所有案件宗数的80%,非法批地的案件占20%,这是一个概念。第二个概念,从涉及违法的用地面积来看,非法批地的案件,占用涉及土地面积的80%,主要是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为违法主体的案件,用地面积为80%,以公民、个人或者企业违法占地的面积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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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腾哥 | 2007-8-17 16: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呀~~我想说的是,这样能否减低一直高涨的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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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狐在线名人堂,杰出贡献用户 | 2007-8-17 21: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小腾哥 | 2007-8-20 11: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政出中南海就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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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叶舟名人堂,杰出贡献用户 | 2007-8-21 19: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很对路,执行有难度!
痛苦是灵魂升华的必经之路,孤独是诗歌启航的最佳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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