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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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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145 | 回复2 | 2004-11-29 12: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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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改革论谈

一、国企改革的背景

  国企的改革是必然的,这个必然性在于:自八十年代中国的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国家管理经济的模式已经不适应人民的需要和经济的发展了。
  计划经济在其实施之初就有不少人认识到其局限性,如刘少奇就说:“什么都搞计划,把灵活性、多样性都高没了。”真正把全国都当成一个大公司,什么都纳入政府的计划,这只适应于极低的生活水平与社会发展水平,或者说这样做是以腌割人们的欲望和创造力为代价的,一旦人们的生活水平达到了温饱以上,他们不用再拿全副精力来为吃饱饭而劳累了,那么你就再不能去计划掉他们的创造力了。所以对于低能的并不懂得治国之道的统治者来说,人民愈幸福,他就愈痛苦。
  长期的计划经济,使我们的国企成了一个听命于计划指令的生产工具,也使国企的厂长经理们在事实上成了国家行政官员,于是在国企改革之初,国企自身存在着双重缺陷:
  一是国企本身并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
  二是国企没有合格的经理人,没有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前者指国企对国家的依附性,因为国企是全民所有的,而民众的代表是政府,所以国企脱离不了政府。后者指经理厂长们对国企的责任,由于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行政官员,所以他完全可以只对上级负行政责任,对企业负责这件事,在专制权力的统治下成为了统治者的业余爱好。
  那就是说,当初的国企改革,要解决的就是这两个问题:一个是国企如何合法合理地独立出来自己承担企业责任的问题,一个是厂长经理们如何成为对企业负责的现代经理人的问题,通常我们把前者叫做产权问题,后者叫做经营制度问题。

二、方法的推演

  由于国企的所有者是全民,代理人是政府,打工者是职员,所以要使国企合法合理地独立出来,必须由所有者、代理人、职员三方协调出恰当的方案。所谓全民参加制订方案,指的乃是方案出台之前的公开讨论、评议、择优,及最后透明的决定,这样做意味着民众(所有者)的权利有落脚的地方。
  一般来说,可以有三种方案:
  一是作价以公开公平的方式卖掉,然后大家分钱。这样做需要有势力雄厚的买主。
  二是将企业资产折算成股票,先进行公开公平的分配,然后必会有人购进以形成较大的股东,进而进入董事会。在事实上,完全可以规定持有多少股票即成为该公司董事。
  三是委托代理的办法。即由国家派出的代表与企业工人普选出的人员集体组成代理董事会,以行使企业所有人的权力。

  关于第二个问题,由于厂长经理们原来是国家行政官员,现在要变成对企业负责的经理人,那么对上级负责就必须变成对董事会或代理董事会负责,上级任命就必须变成董事会聘任。这样一来,原来的厂长经理们按说至少大部是应该拜拜的。但事实却相反,国企改制后,我们一般只听说重新招聘员工,没有或少有重新招聘公司总经理的。难道这是所有的经理都能将企业买下来的缘故吗?
  显然不是。那么,我们的国企改革出问题的过程是怎样的呢?

三、原改革方法的归谬

  A
  众所周知,我国的国企改革是从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开始的。
  这本来似乎是为着解决国企的第二个缺陷--‘国企没有合格的经理人,没有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而进行的改革,因为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厂长经理们都成了车间主任,根本不能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应该说改革者的初衷是好的,是为着提高国企的效率。
  但是,所谓‘厂长经理负责制’至少应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厂长经理的产生;
  二是厂长经理的权限;
  三是厂长经理的问责。
  而把这三个方面一摆出来,我们就知道当初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是怎样画虎类犬的了。
  一是厂长经理的产生是上级任命制。
  二是厂长经理的权限是由上级赋予的。
  三是厂长经理的问责也是由上级来实施的。
既然把‘所有者’排除在外,都由‘上级’来做,那么自然‘上级’控制愈严,管理就愈有效,但‘厂长经理负责制’却是‘上级’下放权力的事情。下放权力使上级们对国企的控制增加了一个环节,所以那控制就不可能严,于是就形成一对现实矛盾。也就是说,你要是什么都要以专制的方式来决定,那么你就不能放权,你要是想放权,那么你就不能什么都用专制的方式来决定。而当初的改革者既要专制(什么都要由自己来决定),又要放权,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当然就只能头疼。
  正由于当时的改革只是从硬件(赋予权力)上着手,而软件(能力、观念等)方面由于‘任命制’而变得靠不住,再加上根本就没有所有者(即董事会)的监督,所以由一群没有现代经营管理能力但有权力而且无有效监督的人去搞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国有经济,其结果就只能是‘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因为一放,他们有太多的空子可钻,自然就乱;而一统,就剥夺了他们谋利的很多机会,于是就铁定没有积极性地‘死’了。
  因此,由于‘上级任命制’的一统江山,当初为着解决国企的第二个缺陷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实际上只解决了厂长经理的权力问题,没有解决好厂长经理的产生及监督问题。或者说,国家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把‘国企的所有人
楼主热帖
刀剑有眼。。。
幻影蝴蝶 | 2004-11-30 13: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什么时候实施呢 ?
我的生活开始拉~~~~~~~~
桃木剑 | 2004-12-3 1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空谈啊。
等我上台吧。。。
刀剑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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