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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的精神是普遍的,没有东西之别。因为禅即是生命本身。
1985年5月28日,苹果市场部主管迈克·默里开车赶到了史蒂夫·乔布斯家中。这位美国传奇式的英雄,就在这一天被自己创办的苹果电脑公司董事会剥夺了负责苹果任何一个部门的管理权。乔布斯家中黑魆魆一片。当默里进入卧室时,发现乔布斯独自一人,躺在地板垫子上,他默默地走过去,坐下来,紧紧抱住这位老朋友。紧接着两人放声大哭。 时任苹果高级副总裁的杰伊·埃利奥特后来说,尽管当时乔布斯的想法远远超过大多数商界人士,尽管他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但尚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并且也没有足够的影响力,可以让他亲自挑选的首席执行官约翰·斯考利依照他的想法行事。 尽管乔布斯已经是十余年的佛教信徒,一直打坐、吃素,拜访上师,但此刻被迫离开自己最心爱的苹果,仍然无法以平常心对待。多年之后,他在一次演讲中告诉听众,“在而立之年,我生命的全部支柱离自己远去,这真是毁灭性的打击”。那时候,他对生命的观点,尚不是那么无可撼动,不明白对佛法的了解并不是知性的理解。眼下就是一个绝好的契机,他需要的是身体力行的佛法。因为每项优势、成功都是修行的一部分;而每个阻碍、问题都帮助定义修行的内涵。
■初入佛门 乔布斯与佛门结缘,始于1972年的一次选择。 这一年,他选择去俄勒冈州波特兰的里德学院读大学,这所私立学校收费昂贵。但他蓝领阶层的养父母实现了对乔布斯生母的承诺——无论如何要让他上大学。在中学时代,他的聪明才智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他读梅尔维尔、莎士比亚、狄兰·托马斯,吸食大麻,最重要的是,他结识了另外一个史蒂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沃兹尼亚克,他们都热爱电子学,发明了盗打长途电话的“蓝匣子”,卖给朋友和同学,小赚了一笔。乔布斯常常跑去伯克利找沃兹,这无疑影响了他后来的选择。伯克利可是嬉皮士的世界。50年代,垮掉一代运动兴起于美国西海岸。金斯堡、凯鲁亚克以诗歌和小说,描写战后社会的疲惫不堪,以及吸毒、东方神秘主义等各种新的体验。那是美国风起云涌的年代,青年人们内心长满了野草,醉心于东方文明。他们游历高山深谷,既参禅悟道,又吸食毒品。他们期望打开感官之门,从中寻觅生命的意义和生活的答案。那是青年人新的生活方式、新的价值观和新的社会关系。 从里德学院毕业的三位诗人,加里·斯奈德、卢·韦尔奇和菲利普·沃伦皆属“垮掉派”之列。1958年,凯鲁亚克出版《达摩流浪者》,他以加里·斯奈德为原型塑造了《达摩流浪者》里的贾菲。贾菲聚会、爬山,酗酒;他热爱寒山和拾得,崇拜寒山孤独、纯粹和忠于自己的生活,同时又脱不开红尘世俗的牵绊,最后他选择到日本去学佛。对于“垮掉的一代”和嬉皮士们,禅宗提供了一个闻所未闻的世界。就像毒品让他们避开现实的尘土一样,寒山和他的世界让他们彻底自由。 像许多前辈一样,乔布斯是从一本书开始接触到这种东方哲学。一本名为《禅者的初心》的书,告诉人们,禅修的心,应该始终是一颗初心,必须归复自己无边的初学者的心,不受各种习性的羁绊,只有这样,才能忠于自己,同情众生,并且切实修行。后来,乔布斯在他风靡全世界的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演讲上,引用多年前他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一句话,告诫学子们“stay hungry,stay foolish”,可说正是“初心”的一种明了实用的说法。 这本美妙之书的作者,是来自日本的铃木俊隆禅师。公元520年,达摩东来,成为中国禅宗的初祖,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至六祖慧能,诞生了真正的中国禅。禅僧们把禅修纳入了生活的轨道,饥来吃饭困来眠,以这样的平常心去修行。9世纪时,洞山良价和他的弟子曹山本寂创立曹洞宗,以缜密稳实的禅风接引信徒。 13世纪,道元禅师把曹洞宗从中国带回到日本。差不多七百年后,铃木俊隆又把曹洞宗传到了美国。1959年,55岁的铃木俊隆来到了美国,归期数次更改,最终他决定留在美国。于是,他1961年在旧金山建立了美国第一座禅寺塔撒加拉山僧院以及旧金山禅院。在美国弘法12年后,他在1971年12月4日圆寂。《禅者的初心》由铃木俊隆的美国弟子整理他坐禅时的演讲辑录,从坐禅的姿势,谈到色空观,谈到无,谈到忠于自己的初心。 在里德学院念了六个月的书,乔布斯决定退学,并索回父母的血汗钱。至于退学的原因,他后来如是说:“我看不出这种生活有什么价值。对于我的人生,我不知道应该用它来做什么,我也不知道大学生活怎么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于是我决定退学,相信这条路一定走得通。”那时候,他是对世界无限好奇的年轻人。当然,他着迷的禅宗,鼓励信徒探索自己的新生命,通过修行去了悟自己的本心真性。 多年之后,乔布斯说选择退学在当时很恐怖的一件事,但是现在回首看去,这是他做过的最好的决定之一。因为从退学的那一分钟起,他就可以不上无趣的必修课,而且可以去旁听那些真正感兴趣的课程。他睡在同学宿舍的地板上,收集喝掉了的空可乐瓶,用每个瓶子换回的押金5美分买食物充饥。每个星期天晚上,为了吃一顿好的,他走上7英里的路,穿过波特兰市区去Hare Krishna神庙,这家印度教修习场所每周日有灵修活动和免费聚餐。 他听从好奇心的驱使,去上一些课程,比如书法课。十年后,当他在苹果公司设计第一台Macintosh电脑的时候,那些美妙的书法派上了用场。Macintosh成为第一台拥有漂亮字体的电脑。“假如我当年没有旁听这门课程,Mac就不会有多种不同字体以及字符按比例间隔的字形。”乔布斯说。在佛教里把这种联系叫做“因果”,现今存在的事物会致生某些结果,而那结果又会导致另外的结果。 他大学时的朋友丹·科特克则认为,乔布斯被收养的经历让他没有安全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驱使他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如果朋友观察到了这一点,乔布斯本人大概知晓,这是他的“业力”——因为留意到这业力的本性,他可以驱使业力朝好的方向前去。 在学校里继续待了一年多以后,1974春天,乔布斯回到了父母身边,加州的洛斯阿尔托斯。他想挣笔钱然后去印度求法。他在一家叫阿塔里的电子公司工作了几个月,赚了7000美元,在这年夏天去了印度。那是印度最炎热的季节,乔布斯和对宗教有兴趣的同学丹·科特克,“光着脚,穿着破烂衣服”,背包到了印度。他们的目标是去北方邦小城维伦达文,拜见当时最受欢迎的印度教圣徒NeemKaro Baba。可是当他们到达时,方发现Baba已经去世。 于是,两个美国青年开始在印度浪游。“在印度四处流浪,阅读并谈论哲学”。丹·科特克回忆那次朝圣,两人也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在印度的那段经历,究竟多大程度上塑造了乔布斯?我们无从知晓。杰弗里·扬和威廉·西蒙认为,印度的贫穷让“他以前的所思所想在当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内心的那种欲望仍旧没有得到满足”。(《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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