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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对某人的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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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702 | 回复4 | 2010-3-13 20: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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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蓝嫣宁 于 2010-3-13 20:44 编辑

伤害一个人,就该付出代价。
     但是,谁也不想去伤害任何一个人,尤其是无缘无故的去伤害。
     爱情这东西,在现在的我看来是多余的,也不需要。不是我太绝对,只是我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何必呢?什么是该要的,什么是不该要的,在我自己的定义里也没有太多的含义。
可能是我自己不喜欢一个人吧,所以才会讨厌那种感觉,不喜欢别人对自己太过特别,像是与众人不一样,太过的热络,感觉真是不舒服。总之我无法对别人的热络感到舒服!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伤害了一个喜欢我的人吧、在大庭广众之下,三次叫他滚。也对,有哪个男生能忍受呢,面子自尊都被我扫地了。能理解。
     过后想到自己实在是太过分了,但是我也知道,这是无法挽回的。友谊已经回不去,但是我也努力挽回了,所以我不后悔,虽然我现在还是有些愧疚。可是我也知道,要一个女生去面对这个事情,而且是第一次,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我付出了这一的勇气,至于像现在这种结果,我也有心理准备。

     但总之无论怎么说,我也明白了很多,学会了很多。面对这些事情的时候需要冷静,明白自己到底喜欢不喜欢这个人,需不需要这样的感情。很多很多。就像你必须去面对的一些你并不想去面对的麻烦事。
     很奇怪吧。似乎我并没有检讨之意,但我这并不在解释些什么。到底我还是一个白痴。我知道,他不是一个玩具,他是一个人,不是喜欢就拿来玩,不喜欢就可以扔掉。
    怎么说都好,都好。对不起。我只能这样说,但爱情这玩意,我玩不起。

希(2010年3月13日)
楼主热帖
蓝嫣宁 | 2010-3-13 20: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不接受我的悔意。我也无法。可以说我狂妄自大。
但,我早已表明,我不需要爱情!至少现在不需要!
杨帆 | 2010-3-15 18: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咦?最近被班主任老批评的哪个?
寒梦官方服务团队 | 2010-3-17 22: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是需要认错的态度。
生命之花:茶香袅袅
灌水乐园:笑口常开
宣传部落:携手与共
作者专集:心灵浇灌
古典 | 2010-3-22 22: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说好散
红星照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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