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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孩子叫未央 未央是我的名字。 尽管它只是个笔名,可我喜欢别人这么叫我。这个喜欢甚至超过了我对我真名字的喜欢程度。 更有甚者我的一些朋友似乎已经忘记我的真名字了,我甚至敢打赌,万一哪天在街上你跟我的朋友看见我,如果你问他我是谁,十有八九它们会跟你说:那个孩子叫未央。 是的。我就是未央,风未央。 我喜欢穿着很肥大的衣服,上衣和裤子。尽管我自己却很瘦。这就好比是把一只牙签放进一条大的编织袋子里一样。当然了,这是比较夸张的说法。比较准确的说法就是你可以想象一下艾弗森穿着姚明的衣服就可以了。这样子的我看起来可能有点古怪,但我还是固执的穿着那些肥大到可怕的衣服。 其实我不是真的喜欢那些衣服。我喜欢的仅仅只是穿着它们时的那种感觉。那种空荡荡的感觉,那种肥大让我觉得自己在身体上不会被所穿的衣物所束缚。 因为我很喜欢自由。把穿肥大的衣服跟喜欢自由强拉硬扯在一起这听起来可能很荒诞,很可笑。 我很喜欢自由,甚至是有些不可抑制的喜欢。我竭斯底里的厌恶和反对者束缚于所谓的规章制度。当然了,这并不代表我也反抗法律。虽然现在的我对这个现实的社会有着诸多的不满,总是像个泼妇骂街般的倾诉着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诸多抱怨与牢骚。在别人眼中俨然就是一个愤世青年。但我也仅仅只是愤世而已。我还没有愤到厌世的份儿上。我觉得为了自己能活着多愤上几年的现实生活,我一直很乐意也很配合的遵守着法律,尽着一个合格公民应尽的义务。我觉得这是我比较清醒而明智的选择。 我喜欢人猿泰山。有时我希望自己能像他一样,有他的机智与勇敢,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副像他那样健美到让女人尖叫的身材。像他一样有着属于自己的领地,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森林,像他一样同森林中的每只动物嬉戏玩耍,借助着倒垂着的树藤,在森林的每个角落里自由自在的荡来荡去。有时我又向往着在那茂密的雨林下掩藏着的土著人的生活,向往着他们那种原始而简单的生活,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他们其中的一位族人。当然了,我在对待吃人这件事上还是感到比较恶心的。我还一直幻想着自己是一个加勒比海盗,幻想着自己站在挂着巨大的骷髅海盗旗的大船甲板上,一手拿枪,一手持剑,悠闲地漫游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驰骋在惊涛骇浪的飓风骤雨里,就那么放肆嚣张的活着。 喜欢他们只是因为我觉得他们的生活是简单而自由的,我想他们一定没有我们这么多的忧愁或是那么多的烦恼。 说白了,说喜欢他们倒不如说只是我自己幻想着简单而自由的生活。 然而,很不幸。我发现,我永远也成不了人猿泰山,也变不成亚马逊雨林下的土著人,也当不了加勒比海上的一代枭雄。这一切都是幻想,是虚无的,都是不可能的。 更有甚者,我对我的朋友磊诉说了我这些自认为很伟大的想法时,他很平静的看了我半天,我本以为他会说出点什么能比较振奋人心鼓励我的话,最简单也得说句:“牛,你的想法太牛了!”之类的话。结果磊说了一句:“你脑袋让驴踢坏了吧!” 于是,我觉得,天天活在幻想中的人是可怜的。 至少我算一个。 我的睫毛很长。很多人都说睫毛长的男孩子长得都很帅,而且帅气里透着股阴柔的美。然而,很不幸。我想我长得可能比较超出在这个范畴。我的睫毛是长了一点,但是我却一点也不帅。这我想已经够不幸的了。更不幸的是我长得也不酷,更不阳刚。我长得有点儿比较辜负大家的期望与想象,这让我感到深深的惭愧与抱歉。真的很对不起。请原谅。我甚至于觉得我长得连那些长长的睫毛都对不起、这同样让我很内疚,也让我郁闷不已。 更让我郁闷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说,一个男人的睫毛长短与其性能力的强弱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睫毛长得越长的男人其性能力就越弱。由于这厮的睫毛很短,于是我一度认为这厮纯属嫉妒心里在作怪,借此妖言来惑众,以此来发泄对其睫毛很短的不满。但是,当我听说这厮同其女友分手的原因后,我觉得这斯说的可能是真的。 这厮同其女友分手的众多版本中,这是比较广为流传的一个。具体内容如下:这厮在同其女友确定了恋爱关系亲密接交往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后,两人开始了第一次更为亲密的接触。由于这厮平时以看欧美mao片为嗜好,由于长期风雨无阻的坚持不懈与废寝忘食的潜心研究,让这厮积累了不少床上技巧。结果,这厮在同其女友做更为深入的亲密接触时接连用了五个高难度姿势。然而很不幸的是,这厮在自己还没有尽兴的时候,其女友却早已高潮迭起,全身虚脱大喊不行了。这厮当时无比郁闷,但也只好收枪下马。但是浑身难受,内心压抑无处释放。于是,这厮干脆就在其女友面前做了四十几个俯卧撑以示抗议。又于是,这厮的女友觉得此人无比强悍,凶猛异常,让人心生恐惧,遂抓起衣物,夺门而逃,从此不再联络。 听完后,我感到内心无比的悲凉与难过。一度觉得自己的那方面可能是真的不行了,觉得自己的下身完了。想想自己这副抱歉的摸样,再想想自己那颓废不堪的的下身,觉得自己完了,彻底完了!我甚至想如果我不存在的话,今天的世界是不是会少一点瑕疵而更加美好一些呢?这个想法曾让我一度绝望,觉得前途一片黑暗,人生坠入深渊,不禁潸然泪下。但当我想到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这个世界的美丽时,我忽然觉得我自己很伟大,我的父母也很伟大。原来二十年前他们就有着超前的意识,知道要为衬托这个世界的美丽而做贡献了。我觉得自己的存在有了意义,我的人生也有了价值。顿时对生活又有充满了向往,觉得我的前途又是一片光明与美好。于是又感动的潸然泪下。顿时雄起! 我喜欢打篮球。尽管我打篮球的水平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是很烂。可我还是喜欢。喜欢的有点比较离谱。甚至有时候是丧心病狂了。比如喝高了的时候也去打篮球。 喝醉酒的时候,我总是用最后的残留的一丝清醒与理智抱着我花大价钱买来的斯伯丁篮球,跑到楼下的篮球场上打篮球,有时甚至是半夜好几更,经常有人会被我吵醒。然后,我就可以看见或者有时也看不见,他们穿着或者干脆不穿睡衣,跑到阳台或是厨房的窗户边上,趴着或者或者不趴着的冲我骂。骂来骂去无非就那么几句,比如什么“半夜三更吵死人了!”“你让不让人睡觉啊?”“你有没有公德心啊?”“明天不用上班了!”我的感觉是,这几句话怎么这么耳熟啊。这种情况我一般是不予理会的。因为我知道等他们骂累了自然会安稳的回房睡觉。但偶尔也会碰上几个精力充沛能骂无比人,的等他们骂到我听着都觉得累的时候,我只好回应:“你他妈的,老子就打,谁在骂老子灭了他!有种你再骂啊!”事实在不断证明这些话是很有用的,尽管这些是一些脏话。每次我满嘴酒气的一骂,普通情况下对方都是立即哑火,熄灯,接着再去睡觉。偶尔有几个有种的人也只是再多骂一句,真他妈疯子,十足的疯子!然后再哑火,熄灯,接着睡觉。 然而事实在以后也证明了这导致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要我一抱着篮球出现在篮球场上的时候,篮球场上的人会立刻全部跑掉,一个也不剩不管刚才打的多么热闹,多么起劲,只要我一来一切都随之改变而消失。偶尔还会听见他们嘴里嘟囔着:“靠!真倒霉,那个疯子怎么来了?走了,不打了,都走了!真没劲!” 更有甚者一次有一位很可爱的的小朋友,看见我一个人在打篮球的时候,他就问她的妈妈,那边的大哥哥怎么一个人在打篮球呢?他妈妈的回答是,因为他是个疯子,别人都不理他啊……“哐!”我的三步上篮打铁了!不进!这件事情给我的启示就是,这个可爱的小朋友的妈妈一点儿也不可爱。所以我觉得那个可爱的小朋友一定不是那个不可爱的中年女人亲生的。心想那个可爱的小朋友真可怜,摊上这么一个后妈,于是心头不禁一阵凄凉,就在这心头凄凉之际顶弧三分仓惶出手,“唰”空心!球进了! 当我的朋友磊知道那个半夜打篮球吵醒他,让他无法安然入睡,只好靠弹吉他来消磨漫漫长夜的人是我时,他对我说了一句,你真他妈变态!我说,对不起,我错了! 后果已经是如此严重无法挽回了,于是我只好继续我行我素的打着我的篮球。 其实一个人打篮球是件很无聊的事情。 不过这样也好,最起码让我觉得自己打球时是安静的。 我很喜欢安静,与其这么说,倒不如说是我总是孤独的,孤独到一个人自生自灭,习惯了这种一个人的安静。 孤独的人总是有音乐做伴的。这是我说的。因为我就是这个样子的。 我很喜欢音乐。很莫名其妙的喜欢。我总是想象着自己每时每刻都被音乐包围,做任何事情都被音乐所环绕,安静的与音乐为伴时的样子。我想,那一定是很美妙的。 甚至有时我还会比较龌龊的想一些关于音乐的比较变态的问题。比如有时我会想,如果同自己所爱的人在床上做那种亲密的事情时,听那种音乐会比较有节奏感,一边想,一边傻笑,然后,一头撞到路边的灯杆上。 戴着耳机走路的感觉不错,其实这也仅仅局限于不错。 这并不表示这样做很好。因为耳机悠扬着发出的音乐,常会在我横穿马路时掩盖住那些急着去投胎的的人开着的那些汽车所发出的震天动地的喇叭声,以及他们怕撞死我这个依旧横穿马路的男孩而猛踩刹车时发出的尖利的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声音。这些我都听不见,因为我的音乐已将它完美的掩盖。我只是依然昂着头,听着我的音乐,面带微笑的横穿马路,像阅兵一样看着一张张气急败坏的脸,那感觉真的不错。不过,这样算不算好呢,我想我的回答是:不知道! 总之,我不希望自己有一天会被撞死。即使有一天自己真的因为犯了某些不可原谅的错误而得罪了上帝他老人家而必须被撞死的时候,也最好先让我戴上耳机,听着我喜欢的音乐,然后再撞死我。至少我觉得那样的话,我的死相会比较好看一些。即使那时我的死相真的很难看,我想我的灵魂也会因为有音乐做伴而微笑着去天堂的。 当我再次满怀希望的把我的这个想法告诉磊时,磊这次对我的评价是:这回你又让让狗咬了吧! 于是,我发现磊的话总是让我很扫兴。 我的音乐很怪。很不幸的是,我周围为数不多的朋友都这么说。的确,在这个年纪里他们听到的全是一种叫做青春偶像的声音,谁流行就听谁的,他们不管你是否吐字不清或是唱歌跑调,这些对他们来说都是无所谓的。他们总是满怀痴心与陶醉,不能自抑,让自己陷在里边深深不能自拔不说,就是别人拔也拔不出来。不幸就出在这里,我却没有这样。我只是一个人跑到曾经的废墟上,一块瓦砾,一抚尘土,寻找那近乎消失在我们这一代人脑海中叫做摇滚的东西。我只有在听到那些音乐中无与伦比的节奏,感受着扑面而来的震撼人心的张力时,我觉得自己才能真正释放自己内心压抑这太久太久的的情感,只有在那些音乐中我才能看到真正的自己。 然而,又是磊他在听过我的音乐后说,那些砸锅敲盆儿,扔罐子摔碗的声音有什么好听的。说完后竟然让人发指的摸着我的头,用一种苍老异常又语重长心的语调对我说,这些过于噪杂的声音是一种污染,是会让人折寿的。完事儿最后还不失时机满含沧桑的长叹一声;:“唉……” 可恶的磊! 我很无奈,只能低头不语。我在脑海中幻想出一幅画面:有一天我忍无可忍,抓着磊的两条腿,把他抡在空中,一个完美的三百六十度大风车之后,狠狠的摔在地上,脑袋正好磕在马路牙子上,一下子磕个粉碎。 或许这些音乐,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是有一些的格格不入了,那么这些音乐自然而然的就显得很怪了,怪得不行了。可是无所谓,这些都是我的音乐,我依旧喜欢它们。尽管他们听起来可能真的很怪,可我还是喜欢,很喜欢的那种喜欢。 我觉得这些音乐已经穿透我的血管,悉数深入我的血液,深深的烙进了我的灵魂,成了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将永远伴随着我,直到苍老逝去。 这些音乐的存在让我的生命有了意义。 然而,很不幸的是,几首歌就让我觉得我的生命有了意义的话,那也就证明我的生命真的是没什么意义了。 我很悲观,只是别人说的。因为我说这个社会是现实的,,于是他们说我是悲观的。我的人生字典里没有太多的欲望与所谓的理想,于是他们又说我是颓废的,是堕落的。最大的问题是很多见过我的人都这么说,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确实挺悲观的,我确实挺颓废的,我也确实挺堕落的,我认了还不成吗? 然而,我想起了菲茨杰拉德的一句话:j将自己说成普通的人是不可信任的。既然这样的话,那么将自己说成是悲观、颓废、堕落的人也是不可信任的。这也就是说,刚才的我说慌了,我不悲观,我不颓废,我也不堕落。然而很不幸,在别人眼里看来,这些仅仅只是强词夺理。于是,我又妥协了。我说自己不太乐观,不爱上进,这下行了吗? 我曾经很闷骚的认为自己是一个多愁善感人,说的再恶心点就是,我觉得我是个很感性的人。因为我总是莫名的欢乐悲伤,而究其原因仅仅只是因为看到花开花落。有时还会莫名流泪,而这一切我自己又无法解释,只好拿一个多愁善感来安慰自己。 现在我知道我在这个想法是很幼稚的很可笑的。 因为我曾经在酒桌上冲着一个人的头接连摔了三只啤酒瓶而未曾有半点的犹豫,再摔完了那伸手可及的空酒瓶后,我还跟疯了似的满屋子抓凳子…… 后来,我被众人从房间里拖了出去,等自己平静下来后,我也没有对那个已经躺在医院病床上的人有半点的同情或是怜悯。而我当时心里的真实想法却是:老子怎么没弄死他…… 我想那个我应该不算是多愁善感吧…… 在周围的人眼中,我就是个异类。尽管我穿的比他们还要传统,衣服比他们的还要整齐,虽然只是肥大了一点,头发理得比他们还要整齐,身上也没有乱七八糟的饰品,耳朵上也没有耳钉,该刮胡子刮胡子,洗完了脸该抹大宝抹大宝。可我还是不能同他们融在一起,我,就像是一个别扭的存在。 我想这是应该怨我的因为我总是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做着他们看来不可理喻的事,说着他们不可理喻的话,写着很多人看来是不可理喻的文字,就这样消耗着自己不可理喻的生命。最后连我自己都觉得我自己真的是不可理喻了。 其实,我仅仅只是选择了一种不被别人所理解的方式活着,独自一个人有点孤独,有一点苍凉,有一点冰冷的存在着。很不幸的是,这在别人眼里看来这就是悲观,这就是颓废,这就是堕落,对此我很不理解。 在着诸多的不理解与不可理喻中,我忽然发现,自己好像被众人遗弃了。 被遗弃的孩子是可怜的。 我被遗弃了,还寂寞孤独着,就像是一个只能在黑暗阴湿的角落里滋生的孩子,只能蜷缩着自己的的身体,尽力保存着体内残留的的一丝温度,瑟缩着,用迷茫的眼神看着角落外那个光亮而又冰冷的世界,陷入呆滞。 我觉得我是十分可怜的。 我想这样的日子对谁来说都是毫无希望可言的。 现在的我依旧每天穿着肥大到可怕的衣服,戴着耳机,在楼下的篮球场上一个人打着很烂很烂的篮球,就这样一天又一天……就这样浪费着自己的生命。 我只是每天空洞着双眼,过着一天又一天毫无意义的日子,在岁月的大刑场上自己为自己编织着一条看不见的叫绝望的绞索,慢慢的将自己谋杀,永不再重生…… 磊说这是比较唯美的说法。 说得直白一点,在别人的眼里我就只是一个疯子过着傻不拉几的生活罢了…… 最后,磊跟我说,你骨子里有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你有点极端。 我想,磊这次说的可能是对的。 我想这是无所谓的,因为现在的我充气量也还只是个孩子,是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行买单的。因为我还只是个孩子,所以我觉得,我还是应该再任性一点,再嚣张一点的,毕竟自己不能永远只是个孩子。 我依旧这么活着,至少我自己感觉还算良好。 为了把这个良好变成很好或是优。我决定我要再任性一点,再嚣张一点的,我要没心没肺的活着,趁着现在自己还是个孩子。 一个叫未央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