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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乡炸药泛滥:轿车运炸药 掏雷管如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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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267 | 回复1 | 2010-3-31 19: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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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掏出的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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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中矿工准备爆破。



  “每次放炮,跟小型地震似的”

  “快躲进屋子里,要放炮了!”1月28日,春节前两天,听到熟悉的开矿工人的高声警示,罗玉华迅速捂上耳朵,一溜小跑躲进了自家的屋子里。类似的动作,11年来他几乎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放炮”,指的是矿工用炸药爆破石头。罗玉华说自己是忍无可忍:“我们这儿的三江大理石矿每次放炮,都震耳欲聋,跟小型地震似的……还能看到天上往下落石子儿,石子儿落到头上可不是闹着玩的。”

  罗玉华是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桃溪镇大路村村民,三江大理石矿是村里的一家采石企业。“这个矿从1999年就开始开发了,直到现在还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刚开始的几年,连开采手续都没有,如果手续办不去全。买炸药就买不到,可是,他们这些年一直都在开采,不但能买到炸药了,还不按国家规定运输炸药,而是用自家的轿车私运雷管炸药如同拉米拉面似的那么坦然……”罗玉华说。

  大路村地处山区,三江大理石矿和村子之间的直线距离只有500米左右。所以每次放炮,三江大理石矿的工人只需高喊“要放炮了,躲进屋子里去”,村民们会“自觉地”注意安全,即使“没听见提醒,听见炮声,村民也就会有所防备”。当然,在放炮期间,矿上的人会也在进入村子的山路上和上山的路口把守,他们就是“安全员”。

  在矿上作业的李师傅介绍,矿山开采大都是采用钻孔放炮为主的方式,每天能钻十几个孔,每个孔大约装两斤炸药。装好炸药之后,他们就会通知村民。

  三江大理石矿的负责人是同村的江定华,罗玉华曾多次到矿上和他理论炮声扰民的事情,但都无果而终。

  后来罗玉华等村民去乡政府反映,“每次乡政府都派几个人查一下,但政府的人前脚走,矿上后脚照样放炮。”

  村里的陈文斌老人对此也有同感:“ 11年了,山上放炮就一直没有停过……”

  内乡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伏牛山南麓,这里蕴藏大理石、花岗岩等丰富的矿产资源。尤其是木黄玉石材,拥有独特的色泽和材质,一直被视为高档装饰的上上之选。石头成了开发商眼中的“摇钱树”,前来开挖石材的自然是络绎不绝。

  “采石是暴利,根本挡不住,”村民反映,“过去封山育林,牛羊都不让上山,柴禾都不让捡,现在可好,毁林开矿,真让人心痛、气愤。”

  据当地媒体报道,南阳市为加强水土保持和自然生态建设,大范围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目前南阳丹江口库区已完成人工造林65万亩,飞播造林8万亩,封山育林62万亩,退耕还林29万亩,生态林面积达到5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2.8%——目的就是“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即便现在,内乡县的座座大山,“封山育林”的宣传牌仍处处可见,不过,不协调的是,炸药开山的响声也不时听到。“现在我们这儿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了。”罗玉华说。

  挖成扇形的山体随处可见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了解,暴利驱使下,内乡开矿成风。“大大小小的采石矿29家,手续齐全的16家,黑矿也一二十家。”知情人透露。

  十多年的时间,由于掠夺性的开发大理石矿,附近的耕田被矿山石渣掩埋的几乎被破坏殆尽。而山体已经被开挖成为扇形,“在下雨天的时候,可以在矿底避雨,要是山体坍塌,在里面工作的工人肯定被活埋”。按照开采矿山的规定,开挖山体必须成45度形成一个坡,而在内乡,被挖成扇形的山体随处可见。

  让村民们更难以接受的是,他们耕种的土地也被矿上倒出的石渣给掩埋了。

  罗玉华说,起初,矿老板江定华和大路村支部副书记张文显商议,以拥有土地的人头计算,每份地给予两千元到三千元不等的补偿。土地的使用金由张文显的哥哥张文胜协调,他是村里的小组组长。“但两人完全和矿主穿一条裤子”。

  自1999年春天,矿主江士明开矿使用村里的土地,由张文胜兄弟二人协调。村民罗玉华说,能“说明问题的是”,江士明每月支付张文胜兄弟二人每人2000元左右不等的“工资”。这被村民认为是兄弟二人为江士明采矿和筹建石材厂“打外围”的报酬。几年来,兄弟二人在没有取得土地任何批文,也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先后将山根组60余亩农用地自行做主,非法出卖,租赁给江士明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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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炸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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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运炸药的小车。


  爆破员掏雷管像掏香烟

  “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对于刘铁华(音)来说没有什么概念,刘只是一个淘金的打工者,确切地说,是三江大理石矿山的一名非专职爆破员。

  刘铁华拥有爆破员证,这在当地可算是抢手人才。在江定华和他签订的合约中,他的工资是每个月1500元。“内乡县的几十个采石矿,谁给钱多我就到谁那里。”

  大部分时间,刘铁华呆在家里卖猪肉。“要放炮了,江定华会电话催我上山。”说话间,刘铁华随手就从衣兜里掏出了三四只雷管——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吓了一跳,他的动作像是掏出的不是雷管,而是香烟。

  按照爆破器材法定管理程序,爆破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个人保存。但刘铁华说,三江大理石矿根本就没有符合规定的专用仓库。

  因为有爆破员证,三江大理石矿的炸药一般由刘铁华申领。领回来之后,用不完剩下的,他往往就直接放在办公室里,甚至藏在柴堆里。尽管他知道“按规定应该把剩下的炸药送回去,哪儿领的送回哪儿”。

  “这几年公安上管得比较严格了,前几年的时候都是我自己做炸药,弄个粉碎机,买点硝酸,自己家里有‘包裹’(玉米籽)就可以做炸药了。”刘铁华有些自得地说,他自制的炸药比民爆公司销售的炸药威力还要大。

  “说不好大街上的哪一辆车就是炸弹”

  炸药的可怕性,作为爆破员的刘铁华并不是不清楚。在他曾经工作的矿上,就出现过工人偷炸药的事情。

  2006年,因为家庭纠纷,矿工张永亮偷走矿山的炸药,将邻居王麻子炸死。“当时王麻子家里正盖新房,把人都炸飞了,尸体都七零八碎的。”

  2009年6月,内乡县赵店乡长岭村一石材矿山施工放炮时发生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姚根来等6户村民的房屋在事故中不同程度地受损,矿口附近的庄稼地里全是乱石。姚根来对此事一直心有余悸——当时,飞石砸倒的墙面倒在了他家的床上。村民姚自远家的铁锅被砸成两半。当日的爆破估计共用炸药两吨半左右,尽管矿方已通知附近群众进行躲避,但还是有一名收废品的老头路过时被炸飞的石头击中腹部,当场死亡。村民徐小娟在自家门前的核桃树下,也被飞石头击中,造成门牙脱落,嘴唇破裂。

  利益驱使下,非法制造爆炸物同样酿就了血案。2009年3月,南阳市伏牛路幸福小区发生爆炸案。爆炸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出事家庭为12号楼西单元一楼西户,当事人芦花(化名)是一名制造雷管的租房客。出租屋内共制出雷管五六千枚,芦花的朋友许某和崔某当场炸死,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使整栋住宅楼外墙出现了裂缝,成为危楼。位于正上方的二楼西户,楼板被震塌。连楼前一座幼儿园的铁围栏也被炸飞。

  但一系列爆炸惨案似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2009年8月,在南阳市召开的爆炸物品管理专题会议上,内乡县公安局的民爆物品爆破配送“一条龙”服务模式作为先进管理经验在全市推广应用。

  内乡县公安局宣称,他们对民爆物品管理,创造性地实行爆破配送“一条龙”服务模式,由粗放型管理变为精细化管理,从爆炸物品的生产、储藏、审批、运输、使用、退存等各个环节都实行专业化运作。

  而在民间,一系列恐怖爆炸事件已在当地居民心里烙下了阴影,成了挥之不去的心病。在内乡县跑货运出租的戴师傅说:“你都不知道,说不好大街上的哪一辆车就是炸弹!”

  “按照公安局的规定,成本太高”

  戴师傅指的是私运炸药的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运输民爆物品必须有专用的民爆专用车,而且必须载明收货单位、销售企业、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但爆破员刘铁华认为,要是按照公安局的规定,炸药不能乱放,运炸药的车辆也得用专用车,“那矿山差不多就都要关闭了,成本太高……矿老板和公安局的人关系都很熟,一般情况下有个买炸药的手续就可以了。”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就算派出所的人发现了使用炸药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罚点钱的事儿。而罚钱多少也是不确定的,“两千的,三千的,都有”。

  仅元月份,江定华的三江大理石矿就领取了26袋炸药,60发雷管。按照每袋炸药是50斤的重量,这些炸药和雷管足以把大路村炸为平地。

  刘铁华透露,使用专用车辆的采石矿不多。他所在的三江大理石矿,平常都是老板开着车去拉炸药,老板忙的时候,他就去租一个车,“从大路村到花园村,来回100块钱就够了。”

  花园村是内乡县民爆公司的仓库所在地。1月29日,仓库的库管员王国兴说,三江大理石矿上的负责人之一魏富州刚刚送来雷管,而魏富州使用的是私家车。“要是使用专用的运炸药的车,仓库里根本就忙不过来,一共就没有几辆车,内乡这么多矿,哪一天都离不开炸药。”

  尽管知道危险,经常在大路村附近跑出租的刘钢{化名}有时也冒死私拉炸药。“平常的话,从大路村到花园,顶多也就三四十元钱,因为是运炸药,危险性比较大,能挣到100元。” 刘钢说,“和他们(矿老板)比,我只不过是赚点小钱,每天就跑三趟。”

  刘钢说,最近生意一直还可以。

  “再跑(到政府部门投诉)就打断你的腿”

  罗玉华和村民们不止一次地前往上级部门投诉。2009年12月9日桃溪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最终答复:责令三江大理石矿停产。“限内乡县三江大理石矿30日内恢复土地原状,并且处以总计381565元的罚款,其中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的行为罚款163350元,林地的经济罚款为164115元,未利用部分的土地罚款为54000元。”

  村民了解到,在三江大理石矿所占的土地中,有8.17亩属于基本农田,16.41亩为林地,16.2亩为规划确定的未利用土地。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这属于非法占用土地。

  几乎同时,频频投诉的罗玉华,遭到了报复。1月13日晚上,三个不明身份的人闯进了罗家。“三个人,二十来岁,拿着铁棍,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是怎么回事,我和老婆就糊里糊涂地挨了一顿打,”罗玉华说,“他们临走,还骂了一句,再跑(到政府部门投诉)就打断你的腿!”

  罗玉华的妻子在医院里住了四天,花费3000多元。这原本是他们一家人准备过年用的钱。

  而三江大理石矿也并没有因镇政府的停产通知而停止作业。

  1月27日,就在乡政府下达停产通知令之后,三江大理石矿的工人又开始钻炮眼。矿上的李师傅说,这几天矿上还要放炮。1月28日,炮声果然响起来了。

  无证安全生产?

  1月29日,罗玉华再次来到内乡县国土资源局反映情况,副局长刘光旭说:“该过年了,在家好好歇歇,别来回乱跑了,还不如多放几挂鞭炮,辟邪气。”他还特地交代:“我没有别的意思。”

  罗玉华说:“我了解的情况,江定华的三江大理石矿没有开采证……”刘光旭打断他:“不要关心人家的矿有没有证,补偿方面有什么要求就直接讲明白。”

  按照法定的程序,三江大理石矿需要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到公安局办理爆破手续,国土资源局买断土地使用权,才能办理矿产开采证。

  三江大理石到底有没有矿产开采证?刘光旭给出的答案是:“估计有,应该有。”

  然而,在2009年12月7日内乡县国土资源局给予的批复意见中显示,内乡县三江大理石矿(负责人江定华)未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于2002年6月以自由协商的形式,租赁大路村山根组陈连福等农户及山根组流动地,用于采矿、倒渣、堆放矿石,至今未办理任何手续。

  2010年1月29日,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光旭表示,蒋定华的矿是有开采证的,而且经过国土资源局的调查,占用的土地只有40多亩。而大路村的村民反映,江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基本农田160余亩,其他流动用地60余亩,两者的面积有很大的出入。

  如今,占用的土地依旧没有归还,罗玉华等村民也不知罚款的去向。罗玉华说,矿老板扬言已经用500万元打通了市县相关领导。

  三江大理石矿是否具有矿产开采资格尚没有定论,而在内乡县安监局,同样也没有找到大理石开采所使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大理石矿的开采必须到地方安监局办理相关的安全生产执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爆公司的王国兴说:“你要是有矿了,要使用炸药,矿上必须有开采证,公安部门开出的证明、安检证、爆破员要有爆破员证”。

  安监局的工作人员刘自启只找到了三江大理石的备案。

  刘自启说,三江大理石的安全生产的手续正在申办之中,前段时间已经通知桃溪乡政府对其进行停产处理。备案中显示,三江大理石矿整体的长度只有750米。而罗玉华等村民反映,整个矿体的长度实际长度超过2000米。刘自启解释,安监局已经责令三江大理石矿停产整顿,至于涉嫌越界开采的相关事宜,那是国土资源局的事情。

  2010年3月2日,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再次致电内乡县安监局安全一科刘科长核实,三江大理石矿正在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手续没办下来之前不允许生产。

  河南内乡县衙是当地一大景观,衙门里有这样一副对联:宽一分,民多受一分赐;取一文,官不值一文钱。“这对联就是在打一些官员的脸。”心力交瘁的罗玉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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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若素,浅笑随风,心静如水。
周小妖名人堂,杰出贡献用户 | 2010-3-31 20: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就想要一个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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