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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张案二审判决作出:张玉宁向曲乐恒赔偿2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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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77 | 回复0 | 2004-11-11 17: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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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沈阳消息,已经持续了一年多的曲张车祸案今天上午10点进行了二审判决,沈阳东陵区法院宣判张玉宁赔偿曲乐恒234.235万元,这个和此前一审作出的263万元赔偿的判决稍微有些出入。
  曲张案在作出了一审判决之后,张家一直对263万的赔偿金额表示不满,并就此进行了上诉。在此期间东陵区法院经过多次调节无效。曲乐恒表示:此期间法庭的几次调解一直说这个赔偿高了,那个赔偿高了。于是在不可调和的情况,东陵区法院在今天进行二审判决。
  在曲张车祸案的二审过程中,曲张两家主要还是在适用法律问题上进行争论,曲家认为本案应该适用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和《交通安全法》,而张家则认为仍需适用1991年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文规定。
  应该说今天234.235万赔偿金额的判罚结果对双方都有了一个考虑的余地,而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未作明确表态,未表示对结果满意还是选择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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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一, “80后”著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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