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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论坛>>的剽窃比嫖娼更可恶
原创:や深蓝や笔名:刘德馨
如果说嫖娼可恶,那我觉得剽窃更可恶!嫖娼最多是道德素质差劲,充其量罚点款就完事了。嫖娼不能追究个人刑事责任,但是有了卖淫,社会上才有了嫖娼!
剽窃则不同,剽窃者或许思想上比嫖娼的人纯洁,但人格上不如嫖娼者,嫖娼者是因为原始的性欲膨胀才去发泄不道德的贪婪行为。而你们剽窃者呢?你们贪恋的是钱财,不过我也佩服你们的鉴赏能力,抄袭能力和改装的能力!当然他们坛里有个网名叫"南阳"的,此人2007-7-18 19:34 也剽窃了我的散文<<网络情结>>。一字不漏,连标点符号都不放过!虽然已被我的媒体和网站指责后改过来了,但还是没署名作者や深蓝や 想就此蒙混过关.
我给剽窃者分两种:
1、鉴赏剽窃者:此类剽窃者很有眼光,能在网络上发现一些美妙文字,并且有无人能知的能力,他们知道哪篇文章可以发表,哪篇不能发表,哪篇文章会让人见了引人注目,所以就抄袭一下,投稿一下,这样稿费就轻而一举地到手了。
2、改装剽窃者:这类剽窃者更缺德,他们可以给别人的文字作品来个大换血,把原创的文字改装的焕然一新,但还能发表。据我的体验,挥写自己的文章比改装别人的文字要容易的多。别人的文字是别人创造的思维,你如果有改装别人文字的超凡能力,你怎么不自己好好的去写呢?
剽窃者是可恶的!缺得的!我鄙视你们!
可恶:是因为剽窃者不仅道德素质差,还触犯了法律!一旦曝光,如果你是个文协会员,或经常在纸媒体,电台刊登的文字的爱好者,一但将你暴光在各大小论坛和新闻媒体将会影响你一辈子写作能力!
缺德:喜欢文字,也喜欢改装别人的文字,可就是没有文化道德,也就没有人格!废物一个!
可怜:你之所以剽窃一些文章刊登换钱,就好比是个乞丐,甚至你还不如一个乞丐,乞丐可以光明正大,昂首挺胸的讨饭,而你这个剽窃者却只能躲在阴谋诡计的角落里。
剽窃,可恶!打击盗版,支持原创,人人有责任!我支持原创者,各论坛和其它纸媒体应该对于这种剽窃的网站给余公布和强烈打击。还给那些花费心血创造自己文字的原创者们心里上一个公道!百度各大坛的朋友们也可全力注视他们!
我会将盐城论坛的剽窃公布于百度各网站,让所有坛和媒体鄙视他们!!
正因为此人已是第二次剽窃我文,而且还大肆抄袭别人文字,所以我的朋友们已经把此<<盐城论坛>>在全国网络各媒体,论坛上进行爆光,也有不少网络歌手根据我的此文,在创作此歌曲,评击盐城论坛已把此人头像已经公布.相信此人会愧疚.无脸面对江东父老.到时我转放在网络媒体和各论坛!
我深蓝本生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绝不会让这些鸟人得逞,这是盐城论坛的悲哀!盐城论坛的一举一动全在全中国网络读者和网友面前.让这些所谓的论坛还给网络文学一个纯净的天空!
笔于盐城2007年7月19日
盐城论坛的网址是http://www.0515520.com/?action-viewthread-tid-216
这就是其中一剽窃者,公布余众<<盐城论坛>>的南阳
此事已解决,也让更多人知道包括剽窃<<文客堂>> 任何朋友的文字的人,我们将致于他死地,你们干不了的事,有我深蓝为你们所有人维权!!!
转我网络读者对<<盐城论坛>>他们发的话了:
梅子 发表于 2007-7-20 20:41
深蓝已让网络媒体,百度大小论坛,新民晚报,停止刊登了此事了.撤消了他的"头像"此事以和为贵了,如再出现南阳的第三次,我们将全部提升此文和他个人肖像,也谢盐城论坛逸雅版主的顾全大局
[ 本帖最后由 や深蓝や 于 2007-7-21 00:0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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